婁電大字[2011] 27 號
關于設立“婁底廣播電視大學奧鵬學習中心”的
決 定
“奧鵬”是我國首個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國家級遠程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根據中央電大、省電大(網絡學院)的要求,為方便學生就近辦理報名手續,并為學生在以后的學習中能夠提供更加便利的導學、助學服務,經研究,決定設立“婁底廣播電視大學奧鵬學習中心”(以下簡稱“學習中心”)。
一、組織機構
1、督查考核組
組長:伍鵠
副組長:楊遂生
2、學習中心
主 任:劉希賢
副主任:秦玲玲
成 員:邵亦華
二、學習中心工作職責:
1、按照學習中心和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簽訂的相關協議,做好招生、教學與管理服務,為學生提供教學信息和資源、基于網絡的遠程學習環境等條件,落實各個教學環節的教學條件及學習支持服務工作。
2、為具有遠程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提供招生組織,考試管理,過程控制等服務。
3、負責為學生辦理報名手續,并按照各高校收費標準代收報名費、測試費、學費及教材費,為學生的學習過程開展助學導學工作。
三、學習中心的招生宣傳
1、在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的指導下,按照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統一要求開展招生工作,使用統一的招生簡章、招生宣傳材料,招生廣告用詞要規范。
2、按照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的統一要求、統一格式、統一管理系統進行學生注冊、學生學籍錄入和教務管理等工作。
四、學習中心的收費
1、嚴格按照與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簽訂的相關協議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并按要求開具相應的票據。超出協議范圍的附加收費,須得到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的書面同意。
2、學習中心自行收取的其他服務費用,應經當地物價部門核準后,方可執行。
五、學習中心的服務質量保證
1、學習中心的業務運作須根據奧鵬遠程教育中心制定的各種服務手冊進行操作,以保證統一的服務規范、服務標準和服務質量。
2、學習中心執行奧鵬遠程教育中心的日常匯報制度、監督制度、投訴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對學習中心服務質量的監控與管理。
4、學校每年對學習中心及主要工作人員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具體辦法另行制訂。
婁底廣播電視大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地址:婁底市婁星區長寧街198號
招生電話: 0738-8223187
辦公室電話:0738-83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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