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教育學院績效考核目標責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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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增加辦學效益、提高辦學水平、管理水平,對從事教育教學、面向社會和市場的遠程開放教育學院,實行經濟目標管理,學校制定了以下經濟指標和目標任務,根據完成的目標任務考核其業績,決定其獎罰。并特簽訂以下責任狀:
一、目標任務
1、招生
基本任務:校本部每年完成招生: 700 人以上、聯合辦班200人以上(含農民大學生);全市每年完成招生2950人以上(按實際交費人數計算)。
目標任務:校本部每年完成招生: 800 人以上、聯合辦班250人以上(含農民大學生)。
2、負責督促學生按時交納學費及各類費用。
3、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中央電大及省電大等有關部門部署的教育、教學、科研等有關工作任務,工作水平和完成效果不得低于同類檢查的歷史成績。
二、經濟指標
1、本部提取經費:以財務室實際收繳的學生學費為基數,45%留學校,按55%預算給學院。
2、工作站上交費用提取經費:以工作站上交管理費或學費的學生個數計算,按本科50元/生、???span lang="EN-US">30元/生預算給學院。
3、省電大教材返回款(教材款*7%):70%留學校,按30%預算給學院。
4、由學院承擔上繳省電大的一切費用,及招待(對下級工作站及與省電大相關業務往來的各種招待)費用的開支。
5、承擔組織學生考試(監考費30元/場/人)、學生畢業論文(及下級工作站的畢業論文)、實踐性環節的指導評審費用、畢業證的辦理費用及其他教學有關開支,自主核發教師課酬、論文評審補助、教研活動等一系列辦學開支。
6、承擔招生經費的一切開支(不包括招生獎勵);由學院負責承擔下級工作站的教學指導、教務管理等工作,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補貼的發放。
三、獎罰
1、完成目標任務,其所有員工崗位津貼、出勤津貼及學校福利由學校按標準足額發放。
2、校本部招生超額完成基本任務1個百分點,另獎勵:開院1400元(依此類推上不封頂)。
3、經費節余部分預留40%作為科室發展基金,剩余部分可做學院獎勵基金,由學院自主制定分配方案。
4、未完成校本部基本招生任務:完成基本任務的80%及以上,扣發學院全年崗位津貼的20%;低于基本任務的80%,每下降1個百分點,再加扣崗位津貼的5%(依此類推扣完為此)。
5、因工作失職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帶來重大負面影響的,由學院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學校視實際情況另行研究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罰。
四、責任期限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生效,有效期從二O一一年元月至二O一一年十二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婁底市婁星區長寧街198號
招生電話: 0738-8223187
辦公室電話:0738-8312699
郵編:4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