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學院績效考核目標責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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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增加辦學效益、提高辦學水平、管理水平,對從事教育教學、面向社會和市場的繼續教育學院,實行經濟目標管理,學校制定了以下經濟指標和目標任務,根據完成的目標任務考核其業績,決定其獎罰。并特簽訂以下責任狀:
一、目標任務
1、項目任務
基本任務:完成3000人/年的組考任務。保代考試:5000人/年的組考任務,導游資格考試:完成600人/年的組考任務。英特爾教育:完成400人/年以上的培訓任務。農民工培訓:爭取400人/年以上的培訓任務。
目標任務:農民工培訓:爭取600人/年以上的培訓任務。
2、爭取社會大學掛牌,負責起草、送審《婁底市關于推進終身教育構建學習型社會的意見》。
3、爭取四中網校的適時開班。
4、負責落實督促各類費用的收取。
二、經濟指標
1、保代考、旅游考、英特爾教育的所有收費統一交財務室,由學校上交省校費用,還回經費及相關部門撥款全部留學校。學校按35000元/年的預算給繼教院,由繼教育院承擔辦公費、相關業務往來的招待費、監考費(30元/場)、及教學各類補助等一切學院開支。
2、農民工培訓(及其他政府部門的培訓項目):相關部門撥款全部留學校,農民工培訓由學校按380元/人撥給繼教院,其他項目另定。
3、新增培訓項目:收費全部交財務室,40%留做學校管理費,按60%預算給繼教院。
4、由繼教育院承擔辦公費、相關業務往來的招待費開支。
5、由學院承擔開發項目及培訓的一切開支。
6、由學院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務及教學等各類補助的一切開支。
三、獎罰
1、完成基本任務,其所有員工崗位津貼、出勤津貼及學校福利由學校按標準足額發放。
2、經費節余部分預留40%作為科室發展基金,剩余部分可做學院獎勵基金,由學院自主制定分配方案。
3、農民工培訓,每上升10個百分點獎勵300元。
4、新增項目:上交學校管理費超過5000元,學校另獎勵超過部分的10%(依此類推上不封頂)。
5、未完成校本部基本招生任務:完成基本任務的80%及以上,扣發學院全年崗位津貼的20%;低于基本任務的80%,每下降1個百分點,再加扣崗位津貼的5%(依此類推扣完為此)。
6、因工作失職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帶來重大負面影響的,由學院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學校視實際情況另行研究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罰。
四、責任期限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生效,有效期從二O一一年元月至二O一O年十二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婁底市婁星區長寧街198號
招生電話: 0738-8223187
辦公室電話:0738-8312699
郵編:4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