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科績效考核目標責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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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增加辦學效益、提高辦學水平、管理水平,對從事學校管理服務工作,面向社會和市場的后勤科,實行經濟目標管理,學校制定了以下經濟指標和目標任務,根據完成的目標任務考核其業績,決定其獎罰。并特簽訂以下責任狀:
一、目標任務
1、負責做好學校的辦學成本核算,做好各院室的包干經費的預決算,做好各院室經費收入、支出的登記工作。
2、負責所有收費項目的費用收取工作;積極協調教育、財政等部門爭取資金,保證正常運轉經費及時到位。
3、加強對學校財物及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力爭水電費、接待費在上年基礎上減少10%(基建接待開支除外)。
二、經濟指標
1、按人均3500 元辦公經費包干,其辦公經費包括:辦公費、差旅費、接待費、電話費等。
2、充分利用現有食堂教室等資源創收,每年完成創收不小于18.5萬元。
3、學校水電費控制在66000元/年以內。
三、獎罰
1、完成工作任務:其所有員工崗位津貼、出勤津貼及學校福利由學校按標準足額發放。
2、包干經費節余80%可留作下年使用,20%用于內部獎勵。
3、創收:超額完成部分按10%獎勵給科室成員,由科室視工作情況自主分配。
4、水電費在控制金額的基礎上每降低1%,獎勵科室300元。
5、因工作失職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帶來重大負面影響的由學校視實際情況另行研究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罰。
四、責任期限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生效,有效期從二O一一年一月至二O一一年十二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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