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函件
關于加強2010年12月統考考務工作管理的通知
奧鵬遠程教育中心、各奧鵬遠程教育管理中心及統考考務辦公室、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西藏學院、各統考考點:
2010年第3次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將于12月25日至28日舉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提高網絡教育的社會聲譽,確保本次統考考務工作順利平穩進行,要求各有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明確職責,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重視異地借考數據,嚴防大面積替考
根據對2010年12月統考的報名數據統計分析,本次統考異地借考的考生達18185人次,涉及1538個試點高校的校外學習中心和566個借考考點。為進一步加強統考考風考紀管理,嚴格杜絕替考現象發生,我辦向各省級電大統考管理部門通報有關跨省異地借考的數據,凡涉及有跨省異地借考考生的考點需密切關注異地借考考生動態,對異地借考情況要予以特別關注,并務必做好以下幾點:
1.考點內部應掌握并密切關注異地借考考生信息,并將異地考生的考試情況在統考結束后上報奧鵬遠程教育中心。考前須在醒目位置張貼我辦關于“考生替考將取消統考資格”的規定。替考考生的名單請不要在考點張榜公布。
2.嚴格監控進場環節,認真核查考生兩證,杜絕大面積替考事件的發生。
3.本著公平、公正態度慎重處理替考事件,避免激化考生情緒。
二、抓好考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各考點必須加強考前、考中和考后各環節的管理和監控,嚴抓考風考紀。
1.領導高度重視
各級統考考務單位主管領導須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統考考務工作對全局的重要性,將其提高到事關網絡教育生存發展的認識高度,做到思想重視、制度保證、細節落實、節點管控,健全各級領導機構,落實各項制度。尤其應重點落實考試過程組織、考試保密和嚴肅考風考紀等工作。
2.加強考前培訓
各統考考點在每個機(網)考考室至少設監考教師2名、現場技術人員1名??键c須在考前完成監考教師的選聘及業務培訓。
統考考務單位各級主管領導須認真組織考務人員學習貫徹統考相關管理規定,包括《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04]5號)、《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網考委[2005]01號)、《教育部關于做好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6]17號)、《關于重申對統考考生考試違紀處理問題的通知》(網考電函[2009]06號)等統考文件,在考試安全保密、檢查兩證核實考生身份、維持考試現場紀律、組織考試等環節嚴格按章辦事,規范操作,保證統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3.充分利用巡考手段,確保考試安全
奧鵬遠程教育中心和各奧鵬遠程教育管理中心(統考考務辦公室)應選派責任心強、巡考經驗豐富的人員對考點進行巡視,考前重點檢查考點及考場布置情況、考點保密設施及準備工作落實情況;考中應重點核對考生證件,確認考生身份,檢查考場紀律,已安裝考場監控網絡設備的考點,應及時檢查監控設備開啟和考試過程監控錄制情況;考后應重點協助考點做好機考數據回傳、機考數據光盤和試卷的回送工作。
巡考人員應指導和監管考試管理工作的全過程,杜絕考試管理工作的盲區,使各考點的考試管理工作和考試質量能夠得到保證。各統考考點應主動向巡考人員通報考試工作安排情況,配合巡考人員到考場進行檢查監督。
4.嚴格按照考試流程,組織考試
考點監考教師須嚴格按照考務工作流程組織考試,密切注意考試情
況,防止考試違規作弊行為發生,對于任何異常情況須立即向主考進行匯報。
監考教師應認真檢查核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核實考生身份,嚴防替考。對于身份不明且考生認定自己不是替考者,監考教師應對該考生進行拍照,記錄其基本信息和聯系方式,要求考生以書面形式承諾未進行替考??荚嚱Y束后,考點應將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監考教師應宣讀考場規則,嚴禁考生攜帶通訊工具和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在考試過程中,如果發現考生有違規作弊行為或替考行為,特別是考生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并使用手機接聽、撥打電話時,監考教師應立即制止,并將考生的準考證號碼、姓名、座位號、違規作弊情況代碼等信息記錄在《考生登記表》上。
5.考試值班
各級考務單位應安排專人進行考試值班,詳細記載考試過程中各類突發事件和違紀情況,建立考試值班報告制度,對于試卷丟失泄密,大規模違規作弊和媒體采訪曝光等重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上級值班人員匯報。
6.試卷和機(網)考數據的回傳
各級考務單位須指定專人負責考試過程中的試卷和機(網)考數據安全保密工作,接受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嚴格執行考試保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保密措施,確保試卷運送和回送、機(網)考數據下發、保管和回收等各個環節按規范操作。
三、突發事件及應急預案
1.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上報
考試期間如果遇到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等重大事件,應立即逐級報告。網考全國應急領導小組根據《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網考委[2005]01號)中的相關規定,及時制定報批處理方案,并于第一時間通知考點采取措施。
2.冷靜應對媒體采訪
各級考務單位遇到明確出示身份且有采訪要求的記者,應熱情、嚴謹的面對,避免話語沖突;考點主考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與媒體進行溝通,講明考點在考試期間不能私自接受媒體采訪的要求。并盡快向奧鵬遠程教育中心匯報情況,等待處理辦法。
四、違紀事件的通報
對于發生違紀事件的考點,將進行全系統內的通報批評,并加重處罰措施,直至撤消考點統考資格。
對于統考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導致發生考試事故的相關工作人員,我辦將依據《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違紀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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