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市電大字[2010]5號
各教學點及開放教育學院:
為貫徹教育部高等學歷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中央電大校招〔2009〕12號《關于對部分開放教育??破瘘c本科學生入學資格進行校驗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湖南電大分別于2009年12月3日、2010年1月24日下發了湘電大校通〔2009〕187號《關于對部分開放教育??破瘘c本科學生入學資格進行校驗有關事項的通知》、湘電大校通〔2010〕15號《關于對部分開放教育??破瘘c本科學生入學資格進行校驗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部署了開放教育本科學生入學資格校驗工作。
開放教育本科學生入學資格校驗工作牽涉面廣、影響重大,希望抓緊落實。根據校黨委對該項工作的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驗分類
校驗結果分為網查、認證、無證、退學四種類型
(一)網查——材料須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檔案”打印件。
(二)認證——材料須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復印件。
(三)無證——經與學生核實,確定為無??飘厴I證書或假證的情況。
(四)退學——經與學生核實,學生自愿退學的情況。
二、處理辦法
(一)網查及認證類型
分校招生部門負責學生學歷證明材料和學歷信息的收集、初審工作,學籍部門負責將學歷信息錄入新老教務管理系統并核對,完成后將數據報省校教務處學生科。
(二)無證類型
1.在籍本科學生,經學生本人同意,須在2010年春季注冊??茖W籍,補讀專科。只有在2013年6月30日前獲得??飘厴I證書并修滿本科學分者,方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2.已發本科畢業證書的學生,須于2010年3月2日前將本科畢業證書交至省電大教務處學生科,省電大報中央電大,由中央電大恢復其本科學籍。2010年春季補注冊??茖W籍,并確保2013年6月30日前獲得??飘厴I證書。
3.在籍或畢業無證類型學生,于2013年6月30日前通過入學資格校驗,可不受??飘厴I時間的限制,按時或重新申請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屆時仍未按時通過資格校驗的,取消本科學籍或本科畢業資格。
(三)退學類型
經與學生本人核實,學生自愿退學的,根據《湖南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學籍管理辦法》,由學生本人向學籍所在教學點提出申請,經分校審核批準并將學籍異動數據報省校教務處學生科備案后,即可退學。
三、時間安排
(一)2010年3月5日前各教學點對中央電大下發的資格待查學生進行分類核實,務必落實到每一名學生。
(二)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網查及認證類型核查工作。
(三)2010年春季完成無證類型補注冊??茖W籍工作。
四、注意事項
(一)所有中央電大下發的待查學生名單,各教學點都必須有明確的回復。2010年3月5日前將待查學生名單核查結果反饋至分校招生辦,由分校匯總后于3月7日前反饋至省校教務處學生科(參見省電大文件之附件1),同時提交無證類型本科學生入學時的承諾書和新生報名表。
(二)老教務管理系統將升級至6.0版本,系統中新增學歷校驗功能,分校在老教務管理系統中錄入的核查信息,從下學期開始,可實時報中央電大進行審核,如審核通過待查名單將不再出現在教務管理系統中。
(三)學生因專本科學歷信息不符(姓名和身份證號)而造成資格待查的,學生須提供當地公安局戶籍部門出具的公民主項信息變更、更正證明。
所有因信息不符而待查的學生,教育部無法進行批量審核,教學點須填報《廣播電視大學入學資格清理信息核對表》(參見省電大文件之附件2),并將證明材料按表中順序號整理好報分校匯總,省校再將情況匯總后向中央電大提出申請,由中央電大向教育部統一寫出保證報告,再進行手工審核。
(四)中央電大已經成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中心受理點。通知見教務論壇(電校教〔2009〕039號《關于設立中國高等學歷認證中心中央電大受理點的通知》)。各教學點可根據具體情況將學歷認證資料送交相關認證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五)對??破瘘c本科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核,是教育部規范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的重要措施,各教學點務必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做好學生工作。尤其對于無證類型的學生,須在2010年春季進行??茖W籍補注冊工作,并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茖W歷資格校驗工作,如因漏報而造成學生無法在有效期完成校驗工作的,責任由各教學點自負。
本著對事業負責、對學生負責、對系統負責和以人為本的精神,把該項工作抓緊抓好抓落實。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反饋給我們,也可通過正規渠道向上級電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報告。
特此通知
婁底廣播電視大學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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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電話: 0738-822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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